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碳酸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,共检查了北京、天津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等16个省、直辖市50家公司制造的60种产品,检查的碳酸饮料悉数符合规则规范规则。
本次检查根据国家规范《碳酸饮料(汽水)》GB/T10792-2008、《碳酸饮料卫生规范》GB2759.2-2003、《食物添加剂运用卫生规范》GB2760-2007及经存案现行有用的企业规范的要求,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、、总砷、铅、铜、苯甲酸、山梨酸、糖精钠、甜美素、安赛蜜、胭脂红、苋菜红、柠檬黄、日落黄、亮蓝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霉菌、酵母、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、志贺氏菌)等20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